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吏部咨文
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
仁宗遺詔頒布後月餘,內閣於九月初六日繕呈遺詔副本以備皇帝隨時展覽之用,宣宗閱後發現遺詔中提及高宗降生避暑山莊之事,似有蹊蹺,於是親自檢閱乾隆朝實錄,確定其祖是在「康熙辛卯八月十三日子時,誕降於雍和宮邸」。
滿文本世祖章皇帝即位大赦詔書
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
本件滿文詔書係黃紙墨刻本,是清入關前所頒布。世祖六歲時於盛京大政殿(篤恭殿)即位,當時由和碩睿親王多爾袞(1612-1650)等率內外諸王、貝勒等文武羣臣行三跪九叩頭禮,禮畢,頒發此大赦詔書,以明年為順治元年。
兵部火票
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
清代驛遞,凡由京驛馳送達外省的公文,皆加兵部火票,令沿途各驛站接遞。火票以板刻印刷,向來軍機處交出公文,簽發「馬上飛遞」者,定限「日行三百里」;遇有最緊要事件,始以「日行六百里加緊」字樣加簽。此兵部火票,除以漢文簽發「馬上飛遞」外,右下方並以滿文簽發「馬上飛遞」。
吏部咨文
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
順治元年十月初十日登極恩詔內一款:滿洲開國諸臣,運籌帷幄,決勝廟堂,汗馬著功,開(闢)疆展土,俱應加封公侯伯世爵,錫之誥券,與國咸休,永世無窮。吏部以未奉加封功臣之詳細名錄,故咨請內院查照詳開應封勳爵誥券,以便題請遵奉施行。
兵科錄疏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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詔書奉皇帝之命頒布,由中央派遣齎詔官攜帶多份詔書,分赴各地頒詔。據兵科右給事中向玉軒奏稱,其奉命齎詔前往陝西,惟自京至秦往返六千餘里,故懇請恩賜廩給,以支付星馳期間日用所需。
禮部移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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詔書奉皇帝之名頒布後,將選派齎詔官員、掣定省分及往返限期;各該員於起程時,亦將赴禮部祗領詔書,並知照兵部取得勘合,於欽限內完成頒詔任務,返回中央。
移會係在京衙門間的一種平行文書,本件為禮部行文內閣典籍廳,故用「移會」。
大學士管理吏部舒赫德題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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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沿明制,中央與地方官員向皇帝言事的公文書,稱題本。六部等衙門題本,直送內閣票籤,則稱部本。舒赫德(1710-1777)在此題本內表示,直隸地方遞送軍機處發雲南、貴州公文三件,簽發兵部火票,係「日行六百里加緊」。
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提督安徽學政姚三辰揭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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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祖章皇帝遺詔(簿冊抄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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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簿冊抄錄了自順治十六年(1659)十月起至康熙二十年(1681)間頒發的敕諭、詔書、冊文等二十道。其中〈世祖章皇帝遺詔〉亦收錄其中,內容與登錄號087506-001遺詔的內容一致。
聖祖仁皇帝遺詔(第三份)
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
聖祖仁皇帝遺詔(第二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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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祖仁皇帝遺詔(第一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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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祖賓天之後所頒布的遺詔,並未真正經過本人寓目欽定,此乃不爭之事實。不過這並不代表遺詔的內容是由世宗授意或內閣大臣憑空撰擬而成。此份遺詔基本上相當忠實地反映了聖祖的遺願,因為早在康熙五十六年(1717)他便已召集諸王大臣與皇子們,詳細預示其遺詔內容,以備將來不虞之需。
世宗憲皇帝遺詔(第一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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雍正初年開始採取秘密建儲制度,將繼位人選封存於密匣,再置於乾清宮中「正大光明」匾額之後。至此「遺詔」雖仍然具有向天下宣告繼位人選的形式功能,卻不再作為皇位繼承的直接法源依據。